保险不赔的N种身故
不赔案例之一
非法持枪意外死亡
案例回放
2003年9月19日,哈尔滨一家大酒店老板王某在自家装修时,口袋里的手枪不慎失落走火,周围的人只听到一声巨响,王某应声倒下,当场身亡。
保险拒赔
事发第二天一早,死者的家人电话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到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后将王某家人手上的保险合同、缴费单据等一并带走。但保险公司最后做出了拒赔的决定,理由是《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接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属于"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费也不予以豁免"中的情形。由于王某持枪已属于非法行为,所以不予以赔偿。
提醒
保险条款虽然规定了死亡赔付责任,但通常对意外死亡有严格的规定,犯罪行为一律不赔,像酒后驾车、偷窃等不法行为导致身故的,都是无法从保险公司领取到保险金的。
不赔案例之二
攀岩坠亡
案例回放
去年6月底,看到网上有人发布组团到四川某地野外露营攀岩探险的消息,陈某便邀请同事王某一起参加,并各自购买了一份短期旅游意外险。最终,该团共召集到13名成员,不过,由于安全装备不够,在进行攀岩过程中,王某突然从半山中摔落身亡。
保险拒赔
事后王某的家人在陈某的带领下到保险公司报案索赔时,保险公司理赔员却对其做出了拒赔的决定。工作人员告诉他,在他购买的意外险免责条款中,攀岩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也在其列。
陈某这才发现,他和同事购买的这份保险承保范围中,攀岩、漂流、潜水、滑雪、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剔除在外。
提醒
一般来说,短期人身意外险不包括高危险活动。如果要从事蹦极、攀岩、登山、滑雪等高危险活动,那么很有可能发生意外后得不到赔偿。在中国人寿的个人旅游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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