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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实名制尚存争议 个人隐秘信息或成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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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务部在其网站发布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网络购物开始走向规范化,但也有人质疑实行实名制会导致泄露个人隐秘信息。
  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将交易数据记录至少保存10年,网络购物买卖双方必须用实名。
  《规范》未涉征税内容
  近日,商务部在其官网上挂出消息,表示将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起草《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并将两个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征求意见。据了解,我国虽然在电子商务领域具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但针对电子商务的模式规范尚处于空白状态。而两《规范》对企业来说,可规范企业行为,便于企业市场定位和对外交流,可以使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有章可循。
  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在《网络购物服务规范》中提出,不论B2B、C2C、B2C等任何电子商务形式,网络购物交易方须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据商务部相关人士解释,"网络购物交易方"是指网络交易双方,也就是买家和卖家。据了解,像B2B等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目前已实现双方实名制,而C2C、B2C这种个人交易为主的电子商务模式,网络购物平台均针对卖家要求实名,而买家却未强制要求。两规范还要求,用户注册信息、交易数据记录等信息,电子商务经营者至少保存10年,网络购物平台经营者至少保存两年。在两部规范中,记者均未发现涉及征税内容。
  部分条例尚存争议
  对这两个规范,国内的C2C交易平台淘宝网相关负责人称,从技术上来讲,对买家实名不是不能,而是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买家实名的情况下,他们按照普通线下的消费习惯,只对卖家进行了实名制要求,以保证出售商品的质量和可靠性,没有对买家实行实名。如果国家出台法律法规要求买家实名,淘宝肯定会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某网店卖家徐先生认为,保存交易数据十分必要,可为处理交易纠纷提供依据。
  但目前的规范还是引起了一些人对部分条款的争议。如果《规范》通过,今后在网上买东西也需要实名登记。因此有网友担心,买家也实行实名制会导致泄露个人隐秘信息。而某位网络卖家认为,网络业的竞争异常激烈,三五年就可能倒下一大批网站,这些已倒闭的网站怎么可能保存数据呢?淘宝网一位经营二手手机的商家则认为,"每天的交易次数非常多,每个顾客的信息都保留下来太麻烦,也不现实。对于大型网站来说,存储10年的数据技术上没有任何问题,但对中小型电子商务网站是个考验"。
  市场管理迫在眉睫
  从2002年的18亿,到2007年的59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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