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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替代发电规则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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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监会日前公布《发电权交易监管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高效环保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发电,由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机组替代火电机组发电提出了明晰的操作方式。
  发电权交易是指以市场方式实现发电机组、发电厂之间电量替代的交易行为,也称替代发电交易。
  国家电监会表示,发电权交易原则上由高效环保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火电机组发电,由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发电机组替代火电机组发电。纳入国家小火电机组关停规划并按期或提前关停的机组在规定期限内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发电量指标并进行发电权交易。
  《办法》规定,发电权交易可以通过双边交易方式或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双边交易是指发电企业交易双方自主协商确定交易电量和交易价格;集中交易是指电力交易机构通过统一的交易平台进行集中撮合交易。发电权交易可以在省级人民政府当年发电量指标的基础上进行。在小水电比例较高的省份,原则上以多年平均发电量为基础进行。
  该《办法》同时还兼顾考虑了发电权交易中电网的利益和发电权转移后电网的稳定。
  《办法》规定,发电权交易应在满足电网安全校核有关条件后实施。电网安全校核的相关参数条件应向市场主体公布并向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发电权交易引起网损变化时,应当按照核定的网损率或交易各方协商的网损补偿方式进行有关网损补偿。
  我国在"十一五"期间计划关停小火电5000万千瓦,同时通过建设可再生能源和大功率火电发电机组的方式,逐步代替关停小火电期间所带来的电力缺口。上述《办法》的出台,为小火电关停期间发电权转移明确了操作方式,避免了交易中的不规范操作。
  同时,该《办法》出台对今年国家将继续开展节能调度试点工作也有借鉴意义。
  在节能调度试点地区,将按照能耗标准高低优先安排发电顺序,这样高耗能机组将少发电或不发电。但部分地方的高耗能发电企业是当地经济支柱,一些高耗能发电老厂也有大量的人员资金负担,一旦因节能调度中不能上网发电,将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当地经济的发展。
  而通过该《办法》的实施,高耗能机组就能在节能调度的实施过程中,逐步将发电权规范流转到节能机组,同时也能够通过发电权交易获得一定补偿。
  上述《办法》还规定,发电权交易一般在省级电网范围内进行,并创造条件跨省、跨区进行。这就为发电权交易在全国范围的流转和节能调度全国统筹安排留下了政策空间。(汪时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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