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Finance Economy OnLine · 政经 | 资本 | 财富 | 产经 | 地产 | 股票 | 基金 | 债券 | 期货 | 外汇 | 焦点 | 利息税
胡锦涛 温家宝 蒋定之 曾培炎 尚福林 陈德铭 吴仪 刘明康 郎咸平 杨涛
央行 银行 证券 劳动保障部 银监会 保监会 财政部 发改委 统计局 商务部 民政部 建设部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呼和浩特 南京 淄博 福建 无锡 长春 浙江 云南 深圳 成都
您现在的位置: 财经在线 >> 产经 >> 地产 >> 正文
生死考验开发商:商品住宅开发不得超3年
【字体: 
--国土资源部近期出台新文件
  多项调控近期施行土地阀门再度把紧
  "国土资源部近期出台的几份文件,对土地市场的调控更加精准了。"让多位业内人士发出如此感慨的"文件",是日前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处分办法),以及由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处分办法和示范文本分别从今年6月1日和7月1日起施行。
  ■ 商品住宅开发不得超3年
  房地产开发商感受最深和最复杂的,应该是新出台的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明确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属于商品住宅项目的,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其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对实力不足的企业,拿地之前要三思了。"北京光辉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裁张四强对笔者分析说。
  一些囤地招数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有的开发商一下买进几千亩大体量土地,然后分期开发,一块土地可做多年。这种做法一直以来饱受各界的诟病。
  业内分析人士马跃成的观点则十分尖锐。他在一篇博客中称,这次的示范文本堵住了变相开工实为囤地的后路,对开发商是个生死考验。
  对于示范文本可能引起的市场连锁反应,乐观者称:会在短期内推动较多房屋入市,加剧市场竞争,产品质量会上升,而且房价会更合理。
  但另一种观点则称,还是看看开发商如何应对再做判断,谨防再次出现"空调"现象。
  ■ 土地管理不作为将受严惩
  处分办法的出台,则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市场的准入门槛。
  处分办法规定:对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从警告乃至撤职不等的处分。一是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致使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是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四是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有舆论认为,处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即使自身没有直接违法,如果疏于监管,无论有意无意,都要追究主要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而且操作性也有了明显提高。
  对于大多数开发商来说,土地招拍挂等市场化操作手法已经十分娴熟。如果处分办法的施行,能有效扼制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那么对于土地市场的良性竞争,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 京大户型开发受限制
  对于北京房地产市场而言,日前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下简称标准), 恰好与处分办法、示范文本形成了以土地为主线,环环相扣的调控组合拳。如果说处分办法是防止主管部门乱批地,把紧土地市场"入口";示范文本是防止开发企业乱拿地,把紧土地市场"出口";标准则是防止大户型过度开发,将节约用地标准分解到具体户型。
  标准规定,今后北京旧城外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套型标准,按套均100平方米控制,同时,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应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有观点称,这是2006年国家"70/90"政策后,政府相关部门对商品住宅套型面积最严格的规定。
  北京思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李昕炜表示,这可能会对项目开发带来一定影响。"如果没有套均面积限制,"70/90"之外的30%在户型的弹性是很大的;但现在套均面积要求控制在100平方米,操作空间大大缩水。"
  但另一种值得注意的情况是,大户型会不会像此前禁止用地供应的别墅一样,因稀缺而身价飙升。至少目前,没有人能完全否定这种可能性。

来源:不详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地产相关文章
地产重要提示
·在百度中搜索更多关于地产:生死考验开发商:商品住宅开发不得超3年的内容
·在Google中搜索更多关于地产:生死考验开发商:商品住宅开发不得超3年的内容
·欢迎你到关于地产:生死考验开发商:商品住宅开发不得超3年和大家交流更多的问题
地产特别推荐
地产论坛新帖

能源市场 石油天然气 煤燃料 综合能源 航空航天 机械电器 建筑业 交通运输 商业服务 集团 食品 饮料 烟草 日常用品 个人用品 超市卖场 电力 燃气 公共用水 公用 医疗保健 制药 有色金属 黄金 钢铁 化学 建筑 包装纸林 汽车 耐用消费品 服务 零售 媒体 纺织服装 互联网 软件 计算机 电子 无线 电信 银行 保险 地产 金融 贸易政策 贸易 贸易研究 贸易统计
注意: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选择项目时,对项目进行详细考察,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本站对此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欢迎你进入论坛和大家交流股票投资、基金买卖、赚钱经验。
Google
1、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本文来源于网络,所有权归原所有者所有,本站为非赢利网站,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email: feolcn%czyes.com(%改为@)
 友情链接:百度 Google 股票 基金 资本 地产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推荐:GGADS
 股票、基金 优秀网站实例 潮州网 财经网 Copyright© 2005-2006 FEOL.Cn Inc. 粤ICP备05003710号 我要留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