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规定塑料袋须明码标价不得算进商品总价
在昨日举行的市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表示,5月19日,上海已经正式下发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通知》(简称《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本市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
各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对塑料购物袋要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
《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质量技监部门、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以及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本市客车、客船、车站、机场、码头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乘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陈启伟介绍说,上海要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各相关部门要支持、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通知》指出,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并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记者 陈辉楠)
各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对塑料购物袋要明码标价,并在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款,不得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
《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本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质量技监部门、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以及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本市客车、客船、车站、机场、码头及旅游景区等不得向乘客、游客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包装袋),相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陈启伟介绍说,上海要提高废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各相关部门要支持、鼓励废塑料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通知》指出,要提倡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并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记者 陈辉楠)
来源:不详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超市卖场相关文章
[贸易统计]上海口岸:半导体设备进口快速增长拉动产业升级
[贸易研究]需求仍强劲 进口关税下调难解豆粕供需紧张局面
[贸易新闻]日本制造业海外销售额已占总销售额近五成
[贸易政策]2007年我国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达3718亿美元
[综合金融]孙立坚:金融脆弱 小国的痛苦和大国的烦恼
[地产]穗限价房缘何能一枝独秀?政府让利夹心层青睐
[保险]保险监管大灾即为大考 很多财产险地震是免责的
[银行]银监会:汶川大地震灾区银行业网点开业率达99%
[综合电信]电信重组催化央企整合加速 军工电力崛起在即
[无线电信]联通C网相关人员将划归中国电信
[交通运输]大新华航空拟赴港上市 海南航空或将就此消失
[钢铁]张晓刚:鞍本联合重组一定是实质性的资产重组
[股票要闻]工行推出银行系首只港股QDII 取名为东方之珠
[经济数据]长沙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情况简析
[邮币理财]齐白石“十二生肖金币”大全套隆重首发超市卖场重要提示
·在百度中搜索更多关于超市卖场:上海规定塑料袋须明码标价不得算进商品总价的内容
·在Google中搜索更多关于超市卖场:上海规定塑料袋须明码标价不得算进商品总价的内容
·欢迎你到关于超市卖场:上海规定塑料袋须明码标价不得算进商品总价和大家交流更多的问题
·在Google中搜索更多关于超市卖场:上海规定塑料袋须明码标价不得算进商品总价的内容
·欢迎你到关于超市卖场:上海规定塑料袋须明码标价不得算进商品总价和大家交流更多的问题
超市卖场特别推荐
超市卖场论坛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