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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控事倍功半 能源定价权困扰决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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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新一轮油荒又渐隐渐现,被称为"逼宫"式的市场表现正等待政府的回应。然而在决策层,新的机构改革方案推行后,能源定价权归属却还在争议之中。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首任局长张国宝正式亮相。他透露,"关于能源价格要不要放到能源管理部门来,还是放到价格管理部门中,始终是机构设置当中争议的一个问题。"
  同时还担任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的张国宝也表示,新成立的能源局不谋求参与能源价格的制定,但应提出调整能源价格的建议。
  定价权力归属存疑
  张国宝是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08"年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当日多位新上任的部委领导人出现在这个高规格的论坛上。张国宝还表示,他关于能源定价权的发言都是个人观点,目前一切还没有定论。
  现在的中国石油电力等是为数不多的还在由政府制定并控制市场价格的商品。此前,承担着这一职能的是由计划经济管理部门演变而来的国家发改委,它下设的一个部门--价格司具体负责这些事务。
  在2008年"两会"上,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在能源管理方面,在确立成立能源委员会负责总体能源战略和决策的同时,组建国家能源局,被认为是一个加强能源行业管理的具体执行机构。方案将国家发改委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及机构,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等进行整合,划入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
  此番调整后,国家发改委审批成品油价格的职能是否会出现变化?是否转由其他部门审批?被能源价格困扰多年的市场密切关注着有关变化。
  张国宝当日表示,新成立的能源局不谋求能源价格的制定,"但我认为,应该由能源部门提出来,请价格部门决策,或者当价格部门提出对能源价格调整意见的时候,能征求能源部门的意见。"
  能源专家曹新则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表示,应该发挥好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作用,虽然它没有审批的权力,只是一个议事协调机构。在制定能源战略和重大决策的同时,市场最敏感的价格问题也可交由国家能源委员会负责。
  按照曹新的介绍,中国在能源管理体制上的变化有迹可寻,欧盟许多国家采用的就是能源委员会模式。他以西班牙的例子表示,具体运作中,能源委员会负责把能源行业各方面的代表召集到一起,商定价格调整方案,然后上报议会等机构批准。
  张国宝3月23日表示,"国家发改委内部有价格司,对于涉及国计民生最重要的物资产品还实行了定价,尽管范围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些重要的能源价格,像电价、汽油价格,都是由他们协调制定。"
  有专家表示,在中国,重要商品的垄断经营模式还很普遍,对它们的价格进行统一管理也是宏观调控的必要手段。所以,如果把能源定价权分离出去由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势必影响到国家发改委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价格调控事倍功半
  对发改委价格管理的批评近年来声音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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