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口老龄化下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
应、在情感上相互慰藉的对象,使得养老更加困难。农村"空巢老人"和独身老人的增多,使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缺少传统家庭养老的基础,必然对社会化养老提出迫切需求。
三、浙江农村养老现状分析
浙江是个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进入老龄化的进程也快于全国。浙江省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根据自身实际,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进行了不懈的探索。
1.创造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浙江模式"。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多,矛盾日益突出。为了维护被征地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浙江积极探索为被征地农民构筑一道"生存保障线",初步建立了具有"浙江特色"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2003年率先实施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所需保障资金,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予以筹集。其中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交。到2006年底,对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全省共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253.8亿元,将233.9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中有19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88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民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养老金。
2.初步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子女少,养老的压力更大。为了体现"计划生育光荣,响应党的号召不吃亏"这个国策,浙江省从2006年起在全省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老年夫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这既是对为控制人口增长做出贡献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妇的一项奖励措施,以鼓励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也是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压力大的实际,为切实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提供的一项扶助制度。2006年,已经逐步在全省范围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共有11.1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口领取了扶助金。
3.老年福利惠及包括农村在内的更多老年人口。自2005年底出台了《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来,全省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将老年人的生活补助优待办法,从百岁老人延伸至低龄老年人群体。2006年初,宁波鄞州区在全省率先启动针对城乡特定老年群体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政策,对于未享受养老保障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员,享受由区、镇两级财政划拨的生活补助金每月80~120元不等。此后,嵊泗、萧山、余杭等地也先后推出类似的举措。这意味着浙江省老年福利事业,开始由过去重点关注特困和困难老年人转向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普通老人。
4.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得到基本解决。五保供养是新中国第一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目前针对"五保"老人的供养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养、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其中,将五保老人在敬老院等集中场地养老的集中供养应是最适合"五保"老人的养老方式,也是政府帮困救助的重要体现。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将城乡孤寡老人全面纳入集中供养。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农村五保对象49523人,得到集中供养的有45748人,全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2.4%,农村敬老院成为集中供养的主要场所。从供养标准来看,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在2006年的平均供养标准是5005元,为上一年(200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5.2%。
5.农村养老保险仍待逐步完善。浙江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初民政部试行推广以来,出台了《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坚持群众自愿为原则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框架。到2006年底,全省农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444万人,农保基金积累额约为21亿元。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同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的特点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有能力的情况下给农民一些补助,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行个人帐户储蓄积累模式。而目前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仍然比较低,加上集体经济大部分比较薄弱甚至有些地方没有,造成农民参保意愿不高或实际无力参保。正是由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案本身存在的制度缺陷和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实际上,自1998年起,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
6.家庭养老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在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发展过程中,城市化并没有消除城乡之间社会保障上的差距,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依然靠传统的养老模式,即家庭养老,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为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很好的支持,而家庭养老不但可以提供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支持,更能满足老年人伦理情感需求。正是由于家庭养老的优越所
三、浙江农村养老现状分析
浙江是个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进入老龄化的进程也快于全国。浙江省为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部署,根据自身实际,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进行了不懈的探索。
1.创造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浙江模式"。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多,矛盾日益突出。为了维护被征地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浙江积极探索为被征地农民构筑一道"生存保障线",初步建立了具有"浙江特色"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2003年率先实施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所需保障资金,采取"三个一点"的办法,即"政府出一点、集体补一点、个人缴一点"予以筹集。其中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集体承担部分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40%,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个人承担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交。到2006年底,对被征地农民实现即征即保,全省共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253.8亿元,将233.9万名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中有196万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88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民已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或养老金。
2.初步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由于子女少,养老的压力更大。为了体现"计划生育光荣,响应党的号召不吃亏"这个国策,浙江省从2006年起在全省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老年夫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这既是对为控制人口增长做出贡献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妇的一项奖励措施,以鼓励更多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也是针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压力大的实际,为切实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后顾之忧提供的一项扶助制度。2006年,已经逐步在全省范围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共有11.1万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人口领取了扶助金。
3.老年福利惠及包括农村在内的更多老年人口。自2005年底出台了《浙江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以来,全省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将老年人的生活补助优待办法,从百岁老人延伸至低龄老年人群体。2006年初,宁波鄞州区在全省率先启动针对城乡特定老年群体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政策,对于未享受养老保障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城乡老年人员,享受由区、镇两级财政划拨的生活补助金每月80~120元不等。此后,嵊泗、萧山、余杭等地也先后推出类似的举措。这意味着浙江省老年福利事业,开始由过去重点关注特困和困难老年人转向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普通老人。
4.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得到基本解决。五保供养是新中国第一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目前针对"五保"老人的供养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养、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其中,将五保老人在敬老院等集中场地养老的集中供养应是最适合"五保"老人的养老方式,也是政府帮困救助的重要体现。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将城乡孤寡老人全面纳入集中供养。至2006年底,全省共有农村五保对象49523人,得到集中供养的有45748人,全省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92.4%,农村敬老院成为集中供养的主要场所。从供养标准来看,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在2006年的平均供养标准是5005元,为上一年(200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5.2%。
5.农村养老保险仍待逐步完善。浙江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自上世纪90年代初民政部试行推广以来,出台了《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保障相结合,坚持群众自愿为原则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框架。到2006年底,全省农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444万人,农保基金积累额约为21亿元。但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同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的特点是个人缴费为主,集体经济有能力的情况下给农民一些补助,国家给予政策扶持,实行个人帐户储蓄积累模式。而目前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仍然比较低,加上集体经济大部分比较薄弱甚至有些地方没有,造成农民参保意愿不高或实际无力参保。正是由于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方案本身存在的制度缺陷和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实际上,自1998年起,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
6.家庭养老仍是农村养老的主要方式。在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发展过程中,城市化并没有消除城乡之间社会保障上的差距,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依然靠传统的养老模式,即家庭养老,由子女为老人提供经济保障、生活照顾和精神抚慰。农村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也为农村家庭养老提供了很好的支持,而家庭养老不但可以提供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支持,更能满足老年人伦理情感需求。正是由于家庭养老的优越所
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浙江省统计局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劳动就业相关文章
[经济数据]国有重点企业前8月利润增32.3% 实现利润7685.1亿
[政策动向]国土资源部:国家将优先安排廉租住房等用地
[经济热评]广州多个大型社区物业费涨价 会否引发普涨潮?
[经济观察]央行上调准备金1个百分点 新闻背景 历次调整后股市表现
[欧洲]中俄能源合作马拉松:价格决定进度
[北美]美经济部门三巨头同日施压中国经贸政策
[亚洲]日本9月贸易顺差创历史新高 对美出口大幅下滑
[港澳台]澳门第三季物价指数升6.11% 学者称属意料中事
[地方]湖南14个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被注销
[劳动就业]农民工养老保险要把握“可进可退可转”大体原则
[交通运输]大新华航空拟赴港上市 海南航空或将就此消失
[钢铁]张晓刚:鞍本联合重组一定是实质性的资产重组
[股票要闻]工行推出银行系首只港股QDII 取名为东方之珠
[经济数据]长沙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情况简析
[经济热评]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建议劳动就业重要提示
·在百度中搜索更多关于劳动就业:浙江:人口老龄化下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的内容
·在Google中搜索更多关于劳动就业:浙江:人口老龄化下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的内容
·欢迎你到关于劳动就业:浙江:人口老龄化下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和大家交流更多的问题
·在Google中搜索更多关于劳动就业:浙江:人口老龄化下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的内容
·欢迎你到关于劳动就业:浙江:人口老龄化下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研究和大家交流更多的问题
劳动就业特别推荐
劳动就业论坛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