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Finance Economy OnLine · 政经 | 资本 | 财富 | 产经 | 地产 | 股票 | 基金 | 债券 | 期货 | 外汇 | 焦点 | 利息税
胡锦涛 温家宝 蒋定之 曾培炎 尚福林 陈德铭 吴仪 刘明康 郎咸平 杨涛
央行 银行 证券 劳动保障部 银监会 保监会 财政部 发改委 统计局 商务部 民政部 建设部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呼和浩特 南京 淄博 福建 无锡 长春 浙江 云南 深圳 成都
您现在的位置: 财经在线 >> 资本 >> 信贷 >> 正文
不正常银行卡操作失误谁担责?
【字体: 
王女士误将5000元钱存到了捡来的银行卡里,但当她提出要将钱取出时,银行却拒绝为她办理。王女士认为是银行的违规操作导致了自己的损失,于是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退还自己的5000元。近日,石景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未当庭做出判决。
  案件回放
  2008年4月11日下午,王女士到银行办理业务。存钱时,王女士将一张银行卡和5000元钱交给了柜台业务员。客户签字时,业务员告诉王女士这张银行卡的户名为白亮,让她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再补签上白亮的名字。
  王女士提出自己拿错卡了,并于签字确认存款后要求将存进错卡的5000元钱取出。但王女士不知道错卡的密码,尝试了几次都未成功,银行为此拒绝将钱支取给王女士。银行告诉王女士,目前银行卡处于挂失状态下,王女士需持银行卡开户人的身份证才能将钱取出。但王女士表示自己无法找到开户人。在银行的再三追问下,王女士终于说出这张银行卡是自己捡来的。
  储户
  银行违规操作致储户损失
  "是银行的违规操作导致了我的损失!"王女士认为,自己错误地将钱存到捡来的银行卡中,是由于银行没按流程告知自己银行卡的状态,使自己错误地认为银行卡就是自己的。"这张卡和我自己的卡看起来很像,我也不知道自己拿错了。"王女士在法庭上说。
  她表示,根据银行提交规程,应该事先告知存款人卡的状态,并核实卡的基本信息。但银行没有这么做,只是直接存入款项、打印出凭条。"在我签字时,营业员还让我补签上白亮的名字,说是为了解决问题;是银行没采取积极的措施才导致此类事件发生。"王女士认为银行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失误,应承担责任。
  银行
  告知卡内信息并非必须
  王女士的主张,遭到银行的坚决反对。银行提出,银行在操作过程中没有任何问题。当时,王女士将卡和钱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打印出凭条时就已把钱存入卡中了,只有存入钱时,凭条才能出来。只有存入款项才能知道卡的状态。银行存款流程上只是说"应该"告知存款人卡的情况,并没强调是"必须"的。
  通过与卡的开户人联系后,银行发现,这张卡是开户人被盗的银行卡。
  对于银行的这一说法,王女士表示,这张卡是其母亲在出租房内捡到并放入自己钱包的,对于白亮丢卡的事,自己并不清楚。由于法庭需要对案件事实进行核查,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外采访
  类似情况普遍存在
  据该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在存款业务中,只有将钱存入卡内,电脑系统才会提示出银行卡状态。因此对于已经挂失的卡,银行是不会禁止往卡内存钱的。其实,类似王女士这种遭遇在银行时有发生,由于业务量太大,即使发现卡的状态不正常,工作人员一般也不会去主动提醒储户。
  律师支招
  弥补损失须银行协助
  在这起案件中,银行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刘世杰律师表示,就这起案件来讲,银行的责任极小,因为在存款过程中,银行是不禁止对他人账户进行存款的。储户应该在存款之前尽到必要的审查义务,不应当全部依靠银行。"但王女士的这种损失还是有办法弥补的。储户可以请求银行协助将自己存入的钱款冻结,同时以不当得利为由向卡的户主主张返还存款。"刘世杰表示。(记者 郭莹)
来源:不详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信贷相关文章
信贷重要提示
·在百度中搜索更多关于信贷:不正常银行卡操作失误谁担责?的内容
·在Google中搜索更多关于信贷:不正常银行卡操作失误谁担责?的内容
·欢迎你到关于信贷:不正常银行卡操作失误谁担责?和大家交流更多的问题
信贷特别推荐
信贷论坛新帖

市场热评 名家观点 政策导向 证券数据 资产证券 国际观察 券商投行 信贷 银行界 银行服务 银行数据 信托 资产管理
保险业界 保险经纪 人寿健康 财产意外 再保险 多元保险 企业并购 企业融资 上市公司 海外资本
注意: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选择项目时,对项目进行详细考察,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本站对此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欢迎你进入论坛和大家交流股票投资、基金买卖、赚钱经验。
Google
1、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本文来源于网络,所有权归原所有者所有,本站为非赢利网站,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email: feolcn%czyes.com(%改为@)
 友情链接:百度 Google 股票 基金 资本 地产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推荐:GGADS
 股票、基金 优秀网站实例 潮州网 财经网 Copyright© 2005-2006 FEOL.Cn Inc. 粤ICP备05003710号 我要留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