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求:严格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套现行为
在昨天举行的"创业板征求意见专家座谈会"上,与会专家一致建议,应加大对创业板上市企业发起人的监管力度,规范股东套现行为。
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如果不对现行的交易制度进行改革,禁售期过后,上市公司大股东出卖手中的股票实际上就变成一种零售行为。这一行为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上市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化,对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造成很大威胁。
在规范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出售股权行为的同时,吴晓求建议,还应对上市企业所有发起人的套现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可以通过将股权分拆给不同人的形式,变相套现。为了防范这一风险,应对第一大股东之外的所有发起人的出售股权行为时做出相应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对这一观点表示了赞同。他指出,监管部门应对发起人设定严格的资本锁定,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惩罚。
天相投资董事长林义相也建议,可建立发起人股权申明制,即上市公司在上市时必须申明哪些人属于发起人范围,而不仅仅根据其持有股权的多少来判定。做出了申明的发起人,其手中的股份在经过锁定期后才能流动,但可尝试允许发起人相对较短的时间内退出一小部分比例的股权。(商文)
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表示,如果不对现行的交易制度进行改革,禁售期过后,上市公司大股东出卖手中的股票实际上就变成一种零售行为。这一行为的直接后果是导致上市公司股权高度分散化,对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造成很大威胁。
在规范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出售股权行为的同时,吴晓求建议,还应对上市企业所有发起人的套现行为进行严格控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可以通过将股权分拆给不同人的形式,变相套现。为了防范这一风险,应对第一大股东之外的所有发起人的出售股权行为时做出相应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对这一观点表示了赞同。他指出,监管部门应对发起人设定严格的资本锁定,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惩罚。
天相投资董事长林义相也建议,可建立发起人股权申明制,即上市公司在上市时必须申明哪些人属于发起人范围,而不仅仅根据其持有股权的多少来判定。做出了申明的发起人,其手中的股份在经过锁定期后才能流动,但可尝试允许发起人相对较短的时间内退出一小部分比例的股权。(商文)
来源:不详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名家观点相关文章
[市场热评]环境因素变化影响节后股市 长假期间需关注什么
[信托]私人股权投资渐成我国信托理财新亮点
[银行数据]央行调查显示:近四成企业家认为贷款利率偏高
[银行服务]斯蒂格利茨:金融危机与高管巨额奖金有关
[银行界]从零收益到被迫清盘 银行理财产品再惹争议
[信贷]提前还贷各家银行规定不同 专家详解准备功课
[国际观察]日金融机构设立千亿日元基金 拟抄底次贷危机
[资产证券]王欧:次贷危机警醒中国须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
[证券数据]3月27日开放式基金资产净值日报表
[政策导向]姚刚答疑:创业板仅融资一二百亿 “对市场影响很小”
[交通运输]大新华航空拟赴港上市 海南航空或将就此消失
[钢铁]张晓刚:鞍本联合重组一定是实质性的资产重组
[股票要闻]工行推出银行系首只港股QDII 取名为东方之珠
[经济数据]长沙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情况简析
[邮币理财]齐白石“十二生肖金币”大全套隆重首发名家观点重要提示
·在百度中搜索更多关于名家观点:吴晓求:严格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套现行为的内容
·在Google中搜索更多关于名家观点:吴晓求:严格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套现行为的内容
·欢迎你到关于名家观点:吴晓求:严格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套现行为和大家交流更多的问题
·在Google中搜索更多关于名家观点:吴晓求:严格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套现行为的内容
·欢迎你到关于名家观点:吴晓求:严格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套现行为和大家交流更多的问题
名家观点特别推荐
名家观点论坛新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