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Finance Economy OnLine · 政经 | 资本 | 财富 | 产经 | 地产 | 股票 | 基金 | 债券 | 期货 | 外汇 | 焦点 | 利息税
胡锦涛 温家宝 蒋定之 曾培炎 尚福林 陈德铭 吴仪 刘明康 郎咸平 杨涛
央行 银行 证券 劳动保障部 银监会 保监会 财政部 发改委 统计局 商务部 民政部 建设部
北京 广东 山东 江苏 呼和浩特 南京 淄博 福建 无锡 长春 浙江 云南 深圳 成都
您现在的位置: 财经在线 >> 资本 >> 保险经纪 >> 正文
险企受托管理健康保障基金应不承担盈亏责任
【字体: 
目前,市场上不少保险公司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客户的委托,为之提供方案设计、委托基金管理、医疗费用审核及报销支付等经办管理服务。保监会近日专门下发通知,强调保险公司在该受托行为中应"不承担委托基金的亏损和盈余"。
  保监会于2日正式向各保监局、保险公司下发的《关于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应与委托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保险公司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收取委托管理费用,不承担委托基金的亏损和盈余。相应地,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不需计提保险责任准备金,不纳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范围。
  《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的,应由总公司开发产品,并向保监会备案。备案材料应不迟于产品销售后7天内报送保监会,其中所需的委托管理合同文本材料应至少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委托管理内容、委托管理期限、管理费用、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保监会强调,保险公司应遵循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精算管理、风险管理和理赔管理的优势,保证委托基金安全,并注重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完善业务管理流程,简化理赔手续,缩短等待时间,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监管部门希望规范促进此项业务健康持续发展,推动保险业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挥更积极作用。(记者 毛晓梅 王文帅)
来源:不详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保险经纪相关文章
保险经纪重要提示
保险经纪特别推荐
保险经纪论坛新帖

市场热评 名家观点 政策导向 证券数据 资产证券 国际观察 券商投行 信贷 银行界 银行服务 银行数据 信托 资产管理
保险业界 保险经纪 人寿健康 财产意外 再保险 多元保险 企业并购 企业融资 上市公司 海外资本
注意:本文不作为投资的依据,仅供参考,投资有风险,请投资者选择项目时,对项目进行详细考察,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本站对此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欢迎你进入论坛和大家交流股票投资、基金买卖、赚钱经验。
Google
1、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2、本文来源于网络,所有权归原所有者所有,本站为非赢利网站,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本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email: feolcn%czyes.com(%改为@)
 友情链接:百度 Google 股票 基金 资本 地产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推荐:GGADS
 股票、基金 优秀网站实例 潮州网 财经网 Copyright© 2005-2006 FEOL.Cn Inc. 粤ICP备05003710号 我要留言反馈